接地气的“嘉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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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公路建设必须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其中,政府监督是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中最后起保障作用的一个环节。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建设体量的不断增大,为确保公路建设质量,质监人员在各个施工现场马不停蹄地东奔西跑、疲于奔命,生怕有所疏忽或遗漏而酿成事故,工作量极大。尽管如此,由于质监机构人员编制普遍较少,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而农村公路项目分散,因此难免会顾此失彼,质监机构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盲点或盲区。

  

       “嘉善模式”试点背景

  近年来,陆续有多个省份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其中,小型农村公路工程是县级交通质监机构的主要监督内容之一。

  小型农村公路工程的特点是建设规模小,施工技术难度低,合同工期短,质量安全风险小,同时,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力量弱、管理经验少。而现有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实质上都是基于大中型公路工程制定的,相对来说,管理要求比较高、程序较为复杂、资料表格较多,小型农村公路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难以严格达到上述规定要求,致使小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在事实上一直缺乏“接地气儿”的规范标准。

  特别是从浙江省各县级质监机构的实际工作来看,各地在工作尺度的把握上不统一,也造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上的不一致,小型农村公路建设成为交通建设工程监管的一大“短板”。因此,亟需制订一套符合小型农村公路工程实际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相关管理工作。

  在此背景下,2013年,作为浙江省首个县级交通质监机构示范点,嘉善县交通质监站在省交通工程监管局的指导下,开始了对于小型农村公路工程监管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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